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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推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11-11 作者: 编辑: 点击: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推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的通知》精神,为做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,教育部拟建立评估专家数据库。现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,并提供基本信息(请填写附件表格)。

一、推荐范围

1.院士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:两院院士、、;

2.重大项目首席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、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、973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;

3.创新群体负责人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、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、科技部创新团队负责人;

4.重要奖项获得者: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、二等奖排名前两位的获奖者;

5.重要科研平台负责人: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、副主任;

6.高校二级岗教授等具备较高学术影响力、有比较丰富的重大基地管理经验的专家。

二、推荐形式及要求

1.请各单位将"专家推荐表"发送电子邮件至kjcjdb@jlu.edu.cn,文件命名:吉林大学XX学院(或XX研究所)-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推荐表。

2."纸质材料"请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科技机构管理办(行政楼720-3室),电子邮件及纸质材料接收推荐截止时间:2015年11月11日。

请各单位为学校争取资源积极组织申报,认真组织专家填写推荐表,同时要求符合上述范围1-5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,但须符合相应要求;范围6高校二级岗教授以上等专家,请附学术简历。请各单位将推荐表由学院(研究所)汇总后统一上报至科技处。

附件: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审专家推荐表(模板)

联 系 人:于敬鹏

联系电话:85166454

E-mail: kjcjdb@jlu.edu.cn

科技处

2015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