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系所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:
为贯彻落实“吉林大学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”精神,依据《吉林大学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》,结合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特点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学院各系(所)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要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工作原则,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力量,认真履职、广泛参与,强化各项火灾防控措施,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预防和遏制火灾的发生。努力为我院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和安全保障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工作顺利推进,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长:许天福 汪祥松
副组长:齐铁志 吴哲 卞健民 花修艺 董军
成员:各系主任、重点实验室主任、科室主任、马立峰(安全监督员)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行政办公室,具体负责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协调部署和督促检查工作。
三、工作任务
(一)夯实消防安全责任。各系(所)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要贯彻“谁主管,谁负责,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”要求,按照“单位自管、隐患自查、责任自负”的原则,认真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责任,层层动员部署。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。
(二)加强消防安全检查。各系(所)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要组织人员适时深入重点、要害部位(实验室、学生宿舍)、开展消防责任落实情况检查。要重点检查:
1.是否有可燃物,灭火器、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;
2.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,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;
3.师生员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,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;
4.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、是否老化,是否有私拉乱接临时线路;
5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,是否违规使用“热的快”、电炉、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;
6.元旦、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是否落实等内容。
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重点要害部位,要落实相关责任,确定隐患整改清单,并上报学院。
(三)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。学院将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活动、消防安全模拟演练,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,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,并于元旦、春节等重要节点利用微信、校园网络、电子屏、手机短信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。同时要注重加大对实验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,组织一次灭火演练,提高岗位履职能力。
(四)全面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建设。学院将继续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,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。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组织,建立义务消防队伍,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,提高查改火灾隐患、扑救初期火灾、引导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。
四、阶段划分
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,共分3个阶段。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2018年11月30日前)。学院结合消防工作实际,成立防控组织机构,制定据图实施方案,召开防控落实工作会议,逐级落实工作任务、安全责任和防控措施。
(二)组织实施阶段(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)。学院各系所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应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,逐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,严格检查消防违法行为,督办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,完善各项消防基础设施。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,开展攻坚行动,强化督导检查,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到位。
(三)总结考核阶段(2019年3月31日前)。学院在对各系所、重点实验室和行政科室检查基础上,对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认真总结经验做法,建立长效机制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系所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立即研究具体实施措施,健全领导组织,明确任务分工,全力抓好落实。各部门领导要专门安排、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要带队进行督导检查,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,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,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。
二)严明治理责任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。要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,特殊时期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在岗在位,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。
(三)建立长效机制。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,提升治理水平和成效。要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,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健全消防组织机构,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,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。
各系所、重点实验室、行政科室等完成自查工作后要填写《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部门消防责任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报告表》,及时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。联系人:马立峰,办公地点:理化楼257室,联系电话:88502606,邮箱:mlf@jlu.edu.cn
2018年12月10日